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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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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


1月15日,《中国环境报》刊发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署名文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全文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


李干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切实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近年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6-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群众投诉159.2万件,基本做到按期办结,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但是,由于我国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问题仍大量存在,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压力持续加大。同时,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自身也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畅、数据信息不全面、制度保障不健全、办理落实不到位、挖掘利用不充分等问题,难以有效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亟须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推动有效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信访投诉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和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我们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大格局。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带着感情和责任疏导化解矛盾纠纷,把群众反映的每个生态环境问题妥善解决好。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都是为了民生。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人民群众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生态环境在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当前,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农村环境问题依然是民心之痛、民生之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每解决一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就是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迈进一步,就能多赢得一份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充分贴近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切实做到为了人民、服务人民。


三是将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


信访投诉为精准发现和查找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重要信息来源。比如,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2017-2018年向地方交办的9万余个涉气环境问题,一半左右是群众投诉反映的。当前,一些环境违法行为手段越来越隐蔽,形式越来越多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工作,让老百姓充当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成为我们发现问题的帮手、同盟军,打一场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坚决改变将信访投诉视为“找麻烦、添乱子”的错误观点,扭转“掩盖问题、摆平问题”的错误思维,及时回应、处理群众的信访投诉问题,使其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稳定器”。对信访投诉内容可查、问题具体、具有成案价值的进行分类梳理,形成信访线索,并做好转交办理,将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等工作统筹起来,与监管执法、环评审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业务结合起来,形成内外衔接、左右协调的联动机制。


四是创新信访投诉工作方式方法。


加快构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积极推进来信、来访、网上投诉、“12369”热线电话、微信微博、电子邮件以及其他信访投诉渠道的统筹整合,加快打造一体化受理、分级办理的信访投诉云平台,实现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深入挖掘信访数据潜力,加强定量分析和综合研判,对群众集中、反复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早实施预警,专案专办;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要集中分析处置,并作为行政审批、政策制定、区域环评、排污许可、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因素。要加大信访工作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实现信访投诉问题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依法依规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


要规范信访秩序,积极推进诉访分离、逐级走访,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牢固树立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权威作用,确保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依法合规、不越红线,决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解决问题,更不能为了化解一时一地矛盾而突破法律底线。要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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